一、課程表與開課計劃的課程名稱和課時數保持一致(如遇特殊情況,需請示教務處,并向教務處提供書面說明)。
二、在機房、語音室等授課的實訓課程,需在課程表中顯示出來。
三、《形勢與政策》講座應顯示在課程表的備注中,并顯示出聽課班級、時間和主講教師。
四、課程表中的班級要填寫完整,按以下格式填寫(順序不要顛倒):入學年份—專業類型—專業名稱—班級編號—教室門牌號—
學生人數—輔導員姓名
如:2015級五年制學前教育3班36教室54人邢飛。
教務處
2015年12月16日